南京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哪些
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范畴,其应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两种税种。
2.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资格。
3.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履行政府职能和社会公益事业收入的组织。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来源政府拨款/捐赠/无偿资助等,因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4.财产权益投资者:财产权益投资者是以出资或者合伙等方式享有企业所得分配的投资者,一般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5.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出资进行的投资项目,其投资收益应作为政府收入,因此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6.具有特殊税收政策的机构:某些具有特殊税收政策的机构(如国际组织/外交机构等)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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